空間
下載doc文檔
下載pdf文檔
引言
空間的設計是為了配合使用者的需要,可是某些使用者卻往往被忽略。明顯的例子是供失明人士使用的導盲地磚不足,交通燈轉燈太快長者無法使用,社區甚少供伊斯蘭信徒聚會的場所。以上是一些社區及公共設計沒有考慮不同能力、年齡及宗教人士需要的例子。同樣,某些公共空間的設計,亦缺乏性別的考慮。此教案將與同學一同探討學校、家庭及社區的設計,在多大程度上有性別的考慮。
目的
- 從空間及設施的分配,以及安全性兩方面思考空間是否中性;
- 探討如何令空間及設施配合兩性的需要;
- 反思青年的生活空間受到甚麼限制。
課堂大綱
建議教學時間
2-3課節
-
熱身活動:做個空間調查員
-
你是一個空間調查員,你的專業是觀察公共設施是否乎合兩性及不同人士的需要並提出建議。
試參考以下相片,觀察相片的設施是否中性或使用時會否對某些人帶來不便?如果你有機會設計新的設施,你會如何改善現有的設計。
樓梯 暗黑街道 沒有簷蓬的車站 
(婦女及老人經常要使用手推車,樓梯對他們帶來不便)
(暗黑街道令夜歸婦女感到不安)
(婦女通常會打傘遮擋陽光,男性可能因性別定型的關係而不打傘) -
現在空間調查員需要實地視察。無論是學校、家居及社區的設施,應為師生、家庭成員、社區人士而建。然而,在這同學分為三組,觀察學校、家居及社區的設施通常被甚麼人使用、從事甚麼活動?而背後是否達致兩性平等的原則?
例如「落雨收衫啦!」這句說話通常是阿媽講的。為甚麼洗衫及其他家務的責任通常是落在阿媽身上?目前仍有不少舊式屋村使用晾衫竹,這些設計是否便利女性使用?如何可改善這樣的情況?
學校:在午飯時候 地方 甚麼人使用(性別及年級) 甚麼活動 操場 藍球場 小食部 走廊 其他 建議
家居:晚飯前 地方-設施 甚麼家庭成員使用 甚麼活動 客廳-沙發 客廳-枱 客廳-電視 電腦 廚房 其他 建議
社區:日間 地方-設施 甚麼人使用 甚麼活動 藍球場 足球場 乒乓球枱 公園-椅 街市 其他 建議
-
你是一個空間調查員,你的專業是觀察公共設施是否乎合兩性及不同人士的需要並提出建議。
-
個案討論
-
個案一:公共廁所與空間分配
空間與性別的討論,涉及空間是否公平地配合兩性的需要。比如女廁門外大排長龍,是十分常見的現象。不少女士可能都經歷過在廁所門外苦候時要「忍住」,不少女性避免尷尬而減少飲水。不少公眾場地皆有設立男廁女廁,同學認為這是否已乎合兩性平等的原則?對此你有甚麼建議?
改善女廁不足 議員轟成效差
女士們外出遇到不「方便」的情況得以改善,屋宇署於前年推出新的作業備考,改善商場等場所女廁設施供不應求的情況,結果有11個這類場所採納指引,女廁增幅達一倍。屋宇署正諮詢多個婦女團體,除了計算遊人數目,亦要顧及商場的僱員人數,並在下年度就男女廁比例提出修訂。
男女廁比例改為1比1.25
公民黨議員梁家傑昨於立法會提問時指,屋宇署於2005年5月發出新的作業備考,修訂用作計算商場、電影院及公眾娛樂場所的男女人數比例,由1比1改為1比1.25,以改善有關場所內,女廁設施供不應求的情況,但質疑運作至今當局有否評估成效;該黨另一議員余若薇就質疑作業備考的成效,認為雖然有指引,但一些大型商場以取巧手法達標,例如商場內部分女廁只屬於食肆專用。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出席立法會時回應,自新的作業備考在前年出台後,已有11個私人商場、電影院,以及公眾娛樂場所的建築工程項目,採納了提供女廁設施的新指引,使有關場所的女廁數目增加四成至逾一倍不等,但由於大部分有關工程仍然在進行中,故此要留待這些工程完成後,才能夠開展新指引成效的評估工作。
孫明揚續指,屋宇署至今已經與超過二十個關注團體會面並交換意見,而有關的諮詢工作已經完成,屋宇署正在分析收集到的意見。他解釋,由於以往當局參考商場僱員的男女人數比例來規定廁所數目,造成廁所不足的問題,因此現時已經將商場到訪者的人數計算在內。他謂,當局正計劃在下個立法年度,規定商場或娛樂場所要增加女廁比例,並提升建築物生標準。
女性用廁時間長應考慮
政府現時以1比1.25的男女人數比例,作為改善商場等地方女廁不足的參考;香港廁所會副會長勞永樂認為這並不全面,因為據香港廁所會的調查得知,女性使用廁所的時間較男性長1.4倍,所以應將這情況考慮在內。
資料來源:呂浩然。〈改善女廁不足,議員轟成效差〉。《成報》,A052,2007年1月18日。
討論問題:
- 一般而言,男女使用廁所的時間是否一樣?試在小息時進行統計。
- 你贊成男女廁所的比例由原來的1比1改成1比1.25或1.4嗎?為甚麼?
-
你認為增加女廁的比例是否乎合平等的原則?為甚麼?
參考答案
(「一視同仁」有時候反而造成間接歧視,例如:學生要在中文考試合格,作為升讀英語授課的學校的條件,對不懂中文的少數族裔學生造成歧視。因此,男女廁所大小一樣,但沒有注意女性使用廁所時間較長,同樣是間接歧視。)
概念:平等、歧視、積極行動措施
平等
《世界人權宣言》訂明人人生而平等,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均享有天賦人權及自由。縱使《宣言》提出人人平等的原則,實質上歧視婦女的現象卻仍然普遍存在,聯合國因而定立《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並再重申男女平等的原則。
對婦女的歧視
在《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指出:「基於性別而作的任何區別、排斥或限制,其影響或其目的均足以妨礙或否認婦女不論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認識、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權和基本自由。」
積極行動措施(affirmative action)
「積極行動措施」是為了消除過去及現在一切歧視所作出的政策及措施。當中包括對一些受歧視的群體作出的彌補措施,以達致平等。
參考資料:《世界人權宣言》、《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平等機會委員會。
-
個案二:空間的欠缺對兩性帶來不同程度的不便
空間及設施的不足會為兩性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
母乳既健康又廉宜,不過媽媽在街外餵哺母乳又諸多不便。當中的原因莫過於社區欠缺母嬰餵哺室。作為母親,除了餵奶成為障礙外,託兒服務不足,亦令母親分外頭痛。社區組織協會指出,全港的貧窮兒童約有三十七萬,而免費的託兒服務名額不足二千個。這對孩子及父母有甚麼影響?
低收入家庭喝倒彩批評報告苦過苦瓜
年約30歲的鄧淑儀是單親媽媽,獨力撫養12歲大的兒子,每月靠領取約3800元綜援過活,偶爾幫學校送飯,只為每日多掙44 元幫補家計,早餐以麵包果腹,晚上吃隔夜飯餸,「以為施政報告會幫我們,但一丁點好消息也沒有,特首只識講基建,對我們這群低下層,一點甜頭也沒有」。
另一低收入家庭主婦梁太和7歲的兒子年多前從內地來港,她指施政報告對他們沒幫助。梁太的丈夫在酒樓當散工,因開工不足,每月最只掙4000多元,有時只得2000多元,單是租住100多呎的唐樓套房已花去2000元,唯有靠\姊姊和社福機構接濟,生活捉襟見肘。
她堅持不申請綜援,寧可「餐搵餐食」,以免立壞榜樣,兒子將來有樣學樣。梁太家中絕少開電視,只為慳電省下一角幾毫,連兒子的課外活動費也無力支付,「學校也問我,為什麼不讓兒子參加課外活動?我們沒有錢呀, 除非是免費的」。她說,自己學歷低又不懂英文,之前曾參加家務助理培訓,但卻找不到工作。她說,為照顧兒子,難以兼職幫補家計,希望政府能提供全面的託兒服務。
資料來源:〈低收入家庭喝倒彩批評報告苦過苦瓜〉。《明報》,A17,2007年10月11日。
討論問題:
- 在你的居住的屋村或社區有多少間託兒所?
-
託兒服務不足,對不同階層的家庭會否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為甚麼?
參考答案
(欠缺託兒服務,對基層家庭最受影響。中產家庭一般可付擔聘用家庭外籍傭工或將兒童送往私立託兒中心。然而,對經濟有壓力的家庭而言,缺乏託兒服務,可能會導致家長獨留年幼子女在家,疏忽照顧。亦可能要母親在家負責照顧幼童。在很多情況,都是母親最後放棄自己的職業去照顧孩子,這對女性的事業發展和經濟自主構成了極大的障礙。)
-
個案三:商場的性騷擾危機
經常聽到女孩子說「去唔去廁所,不如一齊啦」。究竟為何女仔喜歡三五成群去廁所呢?特別是晚上的時候。
廁所、更衣室經常成為偷窺黑點。因此女仔找個伴去廁所之外,亦有安全的考慮。不過即是在大型商場,即使人來人往,卻也是性騷擾的高危地點。因此,空間與性別,除了是分配的問題外,安全性亦是其中的考慮。
走光陷阱多婦團大控訴 「每日都有男人喺度『目及』」
本報女記者在現場視察,發現站在該[灣仔中環廣場]扶手電梯後一級的人士,可能透過反光梯邊看到前面女士的短裙春光。新婦女協進會上周派人穿上一條蓋過膝蓋的裙子作實地調查,發現站在前、後的人都可能透過反光梯邊看到裙底。該會主席劉家儀認為情況嚴重,「連小學生都知道唔可以放塊鏡女同學裙底,點解中環廣場重有咁嘅設計呢?」葉小姐曾向婦女事務委員會及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平機會稱個案未至構成性騷擾,但曾去信要求大廈改善。不過,葉小姐稱,這走光陷阱非但沒有消失,「管理公司近排仲打過蠟,等電梯邊『令』啲!」本報一連兩日致電中環廣場管理處查詢,職員只表示「我會搵人覆你」,但至截稿時仍沒回覆。有網友則在討論區指,九龍塘大型商場又一城也是走光黑點,尤其是溜冰場的玻璃圍欄。女記者現場所見,看台比溜冰場高約1米,以玻璃圍欄相隔,溜冰人士稍一抬頭,場外穿短裙的女士或有走光危險。
又一城地板猶如照鏡
另外,又一城的地板光滑照人,其中深藍色或黑色的倒影最清晰,是高危走光區。又一城發言人回應指,沒收到客戶投訴,並指商場設計跟本港許多地方類似,最重要是顧客會否尊重他人。綜合而言,又長又斜的樓梯或扶手電梯、反光物、透明玻璃圍欄等不少本港商場和商廈採用的設計,都可能成為走光陷阱;有女士說,走近這些地方時會特別小心,或穿「打底褲」防走光。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署理總幹事伍穎琳也建議,女士們路經這些「走光陷阱」時可提高警覺,多加防範。
資料來源:雷子樂、梁美寶、白琳。 走光陷阱多婦團大控訴,「每日都有男人度『目及』」。《蘋果日報》,A142,2007年7月16日。
討論問題:
- 你曾否因扶手電梯及光滑地板而被性騷擾或看到其他女士走光嗎?
-
你認為甚麼措施可以避免以上事件的發生?
參考答案
(發展商維修或興建商場時,應改善商場的設計。亦應在「黑點」加強保安的工作。)
延伸閱讀:
Franklen。〈期望香港,對母乳餵哺友善 ──寫在2008年母親節前夕〉。香港獨立媒體,2008年5月10日。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321717&group_id=11
性別與活動空間
不少父母都會擔心女孩子夜歸,當然父母是出於善良的動機,擔心女兒會受性侵犯、搶劫等危險。可是,這會強化晚上只是屬於男性的觀念,而女性的天地應該在家中。
阿花的心事
阿花十五歲,中四學生。一天,阿花收到同學珊珊生日會的邀請,幾個同學相約星期六晚與珊珊唱K為慶祝生日。於是,阿花向父母提出會與同學慶祝生日,父母即時作出強烈的反對。
阿花:媽媽,星期六是珊珊的生日,同學們打算星期六晚去唱K與珊珊慶祝。
媽媽:當然不行,晚上出街太危險了。
阿花:怎麼會危險,我也不是一個人去,還有其他同學一起的。
媽媽:總之就不行。
爸爸:沒錯,女孩子怎可以出夜街!
阿花:為何細佬又可以晚上去踢波?
爸爸:因為他是男孩子。
媽媽:女仔之家晚上外出,萬一有甚麼意外都沒有人可憐!
討論問題:
- 你甚麼時間夜歸父母會有意見?原因是甚麼?
-
你認為阿花父母為甚麼阻止阿花晚上外出?他們擔心甚麼?
參考答案
(他們擔心女兒夜歸或會遇上危險,如遭性侵犯,打劫等。)
- 如果你是阿花,你會如何說服父母?
-
阿花媽媽為何會說夜歸出意外沒有人同情?為何受害人要付上責任?你是否同意阿花媽媽的說話?
參考答案
(責任當然是在犯案者身上,受害人沒有任何過失,當然不應付上責任。換上是高空襲物的案件,不能說成受害人應在簷蓬下行走,要受害人自己檢討。)
- 請提出一項建議,令晚上歸家的女性可以更安全。
回頁頂概念:無障礙環境
無障礙環境(Barrier-free Environment)一般套用於消除殘疾歧視上,目的是為不同能力人士創造一個暢通無阻的環境。這不僅在硬件上需要改善社區規劃、公共設施及樓宇設計等,亦需要軟件上的配合,包括社會對不同能力人士的接納。
空間設計有時候亦對兩性產生不同程度的障礙,因此同樣需要在規劃及觀念上作出轉變,創造性別無障礙環境。
-
個案一:公共廁所與空間分配
-
延伸活動
做個校園/社區空間調查員
同學可以分組觀察校園/社區缺乏性別考慮的情況,拍攝欠缺兩性平等的設施,以及訪問師生/居民如何改善校園/社區設施,然後向學生會/區議員提出建議。
回頁頂












